国投·华电蔚蓝海岸地块一项目建筑垃圾清运供应商询价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09:41:39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量:53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投·华电蔚蓝海岸地块一项目建筑垃圾清运

2.询价内容:对国投·华电蔚蓝海岸地块一项目提供垃圾清运服务,对项目业主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其他。

3.最高限价:48.83/立方(含税),参加询价比选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该项目询价比选报价无效或重新报价

4.质量目标:符合甲方验收要求。

5.招标类别: 服务 

6.项目规模: 国投·华电蔚蓝海岸地块一项目总户数为318户,每户建筑垃圾约10立方米

7.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业主装修完成止

8.项目要求:乙方需参照《襄阳市市区临街门店和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垃圾清运等事项

9.具体服务要求:

清运范围:

项目居民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其他。

清运地点: 建渣装载、清运时间为每天20:00-08:00,具体清运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做调整。

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设备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提供) :

配置专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车辆图片+车牌号),制定着实有效的作业规范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在收集和清运的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必须保持外运车辆清洁,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密封,垃圾不得外泄遗撒.

垃圾清运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

(四)垃圾清运工作的要求

成交单位必须确保服务的有效执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对以上项目的所有垃圾清运工作任务。

成交单位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招标人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招标人的反馈意见

做到清理及时,不得有扬尘发生,垃圾渣士做到不得积存。

所用机械设备、车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要求投标人具有项目所需的专用清运车辆及足够的人力,保障项目顺畅进行。

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听从招标人的指挥和调度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成交单位应将装修建渣清运到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如因乱倒建渣引起有关部门的处理,一切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单位在建渣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保证建渣清运车、清运过程、建渣倾倒点符合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要求。人员在建渣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及任何因建渣清运、倾倒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及投诉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法人义务。成交单位内部发生劳务纠纷,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用支付

以车量方(乙方每次清运建渣时须通知甲方现场查看并拍照与清运记录统一存档),按季度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予以结算上期服务费用。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乙方须按发票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偿更换有效发票,并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

10.其他:单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垃圾从甲方场地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的人力物力等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比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询价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递交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一楼B126室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30 15 00 (北京时间)未在要求时间内递交文件的视为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

(三)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将文件盖章的PDF扫描版拷贝至U盘中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询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不予接受。

四、询价比选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襄阳市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二楼B240会议室

(二)时间:同询价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天。

六、联系事项

询价人联系方式:

   称:湖北襄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襄阳市襄州区五一路与汉水路交叉口西北(东津商务大楼)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327047770

七、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襄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hbxtwygl.com/)发布。

发布日期:2023年 10   27  

八、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审查

资格性审查

企业资质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企业业绩

供应商近  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

本次询价接受联合体。

符合性审查

报价

报价是固定唯一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其他要求

无询价比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详细评审

最低价法

报价

完成初步审查后,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至少3名成交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相同无法确定排序时,则由询价小组按比选文件制作优劣排序。


附件:询价比选响应文件.docx


Copyright 2016 湖北襄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营销型网站建设-飞鱼网络 备案号:鄂ICP备19026588号-1
手机站
微信公众平台

鄂公网安备 42060202000207号